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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以前,老公因為工作關係需出差至美國德州三個多月,

期間適逢感恩節,老公便要我請年假湊出兩周的時間飛美。

由於當時我在外商公司任職,原本就周休二日(那時台灣公司尚未實施)

加上公司一向鼓勵員工有計畫性的渡假,所以便決定成行。

 

心想渡蜜月時在美國待了兩周,這次自由行問題應該不大吧!

(年輕時的"傻",要是現在一定不敢,年紀愈大膽子愈小。)

積極的找認識的旅行社打聽便宜的機票,終於....皇天不負苦心人,

找到加拿大航空的機票,但得再加拿大轉機,想想也無妨。

 

帶著不久就可見面的喜悅,上了飛機,一切的一切的這般完美。

但........

就在抵達加拿大準備換機時,

啥!

然要加拿大的簽證才可過境換機,旅行社壓根沒跟我提。

於是我便被帶到移民局(非法入境),解釋了一堆,

還被問了又問,折騰了好一會,老天有眼他們給了我臨時簽證,

順利上了往美國的班機,但是,回程時若還是要在此換機,

就必須有簽證。哀!哎!唉!

 

因逢感恩節假期,一來一往簽證根本來不及辦,

所以只好重新買一張單程機票回國。

好個偷雞不成蝕把米,這下可虧大了!哈哈哈!

 

ps:若是現在在加拿大轉機是不用簽證的啦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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